1、12月2日,住建部、財政部、發(fa)改(gai)委:公租房和廉租房合并
住建部(bu)、財政部(bu)、發改(gai)委(wei)三部(bu)門聯合發出《關于公共租(zu)賃(lin)住房(fang)(fang)和(he)廉(lian)租(zu)住房(fang)(fang)并軌運行的通知》,要(yao)求從2014年起,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,并軌后統稱為公租房。
政策解讀:兩房(fang)(fang)未并(bing)前,一種房(fang)(fang)源在(zai)滿足一種類型的需求后仍有剩余,在(zai)一定程度(du)上就會造成資源閑(xian)置(zhi)浪(lang)費(fei)。但兩房(fang)(fang)并(bing)軌后,可(ke)根據房(fang)(fang)源情(qing)況,綜(zong)合(he)考慮二種需求,靈活分配,將會避(bi)免房(fang)(fang)源閑(xian)置(zhi)浪(lang)費(fei)。簡單的說就是“以人為本”。詳細點擊下載查看.docx